保安员七不准
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对各项主要任务的对应指标:
1. 当责任区发生正在作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及时制止。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时,及时扭送当地公安机关或交客户单位保卫部门处理,在制止犯罪时应机智勇敢。
2. 防盗
(1) 检查目标封闭状态和防范设备状态,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纠正并立即报告。
(2) 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车辆靠近保卫目标或徘徊于保卫目标周围者,应严密注视其动态,并向直接领导或客户责任人报告。
(3) 严格门卫制度,在执行客户物品出门检查制度时,只能在规定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不得侵犯人身权利。
(4) 发生盗案后,在首先保护好现场的前提下,必须及时报告直接领导和客户单位负责人以及当地公安机关。
3. 防火
(1) 要熟悉责任区的火源、电源等可能引发火灾的部位,随时进行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
(2) 要熟悉责任区消防设备的位置,使用方法,数量和有效期限。
(3) 一旦发现火灾,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扑火,同时呼救和报警。
(4) 灭火的基本方法:a.隔离灭火法;b.冷却灭火法;c.窒息灭火法;d.抑制灭火法。
4. 防破坏事故:
(1) 要明确责任区的机密要害部位,严加防范。
(2) 要注意客户内部矛盾激化可能引起的破坏行为。
5. 防自然灾害事故:
要明确责任区内一旦发生水灾、雷击等自然灾害事故可能造成损失的设施和部位,一有险情,重点保卫,防患于未然。
成都保安公司分享新法规“保安员七不准”规范
针对保安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国务院法制办25日公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规定,保安员不得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搜查他人身体等七种行为发生。该草案明确规定,保安员不得有的七种行为,下面
成都保安公司为大家总结: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搜查他人身体;
(二)侮辱、殴打或者唆使殴打他人;
(三)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四)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五)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追索债务、解决纠纷等;
(六)侵犯公民隐私或者泄露涉密信息;
(七)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成都保安公司小编了解该草案还规定,保安员上岗时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戴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人民警察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草案同时规定,保安员上岗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对正在实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扭送公安机关或者协助人民警察处理。
成都保安公司提醒根据草案规定,保安员在保安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安从业单位先行赔付;保安从业单位可以依法向有关的保安员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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